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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本命血契(第1页)

我重重点头,把除了刀之外的,比如钱包、钥匙、手机全都取出,放在了陈伯的办公桌上,包括休闲外套上的扣子。

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东西,如果被红手绢利用了,都会变成致命的杀机!

陈伯赞许地点点头:“天下大事必作于细,不错。”

声音浑厚如山,气势锋锐如刀,哪有半分老态,显然也不是寻常人物。

我笑着喝下半杯大红袍,抹了抹嘴:“好茶!好手段!”

如果不是这个节骨眼来了福利院,我不知道还要被他瞒多久。

等出了院长室,他又恢复了之前的眉眼,笑吟吟跟等在门口的护工打招呼:“人在哪?”

“刚吃完饭,都在活动室了。”护工说。

陈伯看向我:“带话就免了吧,你直接跟我去更好些。”

我点头跟上。

下到二楼,陈伯领我拐过三条走廊才看见活动室的落地玻璃窗,里面有四十五个穿院服的孩子。

我一眼就看见了跪坐在角落里,正拿小橘子逗弄几个六七岁小娃的沈小鹿。

小橘子或消失在袖子里,或出现在某个孩子的头顶上,速度快得像老式动画片切镜头时的跳帧。

“物极必反,再在福利院里憋下去,恐怕要出事了。”陈伯看见沈小鹿紧咬嘴唇出神的样子,唏嘘道。

就像天生的野兽被困在笼里,起初只会打蔫儿,久了就会烦躁,超过某个临界点时,压抑的凶性全部释放,就会疯狂地撕咬撞击笼子,直到笼子破碎或者生命终结。

这个比喻或许不恰当,但却能很好地描述沈小鹿此时的状态。

她比上次见面时长高了半个头,娇俏的模样配上马尾辫,跟杂志封面上的偶像少女没啥区别。

只是眼里的灵动弱了几分。

我就这样静静地看了她半小时,直到铃声响起,孩子们按分好的班级列队上课。

沈小鹿有些无聊地抬起头,才看见了陈伯和站在身后的我。

“哥!”她脆生生喊道,小跑着扑进我怀里,“这么久了才来看我!”

要是在以前,我会抚摸她的小脑袋,等别的孩子离开后给她我专门准备好的零嘴和漫画书。

但这次,我只淡淡地说了两个字:“三两。”

这是沈小鹿的艺名,按红手绢的规矩,做事时艺名相称。

两个字,已经表达了我的全部意思。

沈小鹿错愕地看了我许久,突然露出狂喜的表情,说:“哥,我跟你吧,我十七岁了,再过三年就能跟你去民政局!”

我懵了,这跟我想象中的场面完全不一样:“去民政局干啥?”

“领证结婚啊,满二十周岁就合法了!”沈小鹿兴奋地说。

陈伯就差把尴尬写脸上,本来说好观战,这会儿丢下句“院务繁忙”就溜了,美其名曰给我俩留私人空间。

四五十平的活动室里只剩下我跟沈小鹿。

我在活动室门被锁上的一刹那抽刀后撤,被蛮力甩出的刀鞘精准地点在了旁边一张乒乓球台拉网的小铁杆上。

光着洁白小脚丫的沈小鹿两根脚趾一点躲过震荡,又落回了球网上,打秋千似的晃悠着。

之前她站立的地方,已经只剩下一双运动鞋。

“精彩!”沈小鹿笑着鼓起掌。

“收阴人顾尘,想找你借条红手绢。”我平静道。

不得不说,沈小鹿刚才的布局妙到巅毫,她借陈伯关门的瞬间试了手艺,想把乒乓球网的轻微晃荡伪装成是风吹的。

陈伯关门时也确实带起了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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