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救室外,两个警察一个劲地跟我道歉。
说他们看错了人,也追错了人。
说他实在长得太像他们正在追踪的一个毒贩,一米七左右的身高,干瘦结实的个头,一张黝黑的脸,最主要的,他们两人的额头上都有一块比一般人更突出的骨头,正是因为那颇具特色的额头,他们才不小心认错了人。
还略有抱怨地说他也是奇怪,既然没有犯法,为什麽要害怕警察。如果知道他们把自己错认成了毒贩,大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们,而不是慌不择路地横穿马路,以至于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上,最後连累他们酿成这样的祸事。
我看着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,仅仅几句话,就给一个人的生命在生死簿上画了一把叉。
几息之後,他们就能从他的死亡中抽身,该工作工作,该生活生活,只有我,只有我要留在他们酿成的祸事中,永远难以解脱。
他被推出来时,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他给我求来的符。
黄色的符纸被鲜红的血液沾满丶浸透,只有零星几点透出些许的纸张本色,皱皱巴巴地躺在他的手里。
到那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:这一次,他真的不要我了。
短短几天,他从一个陪伴了我十三年的活生生的人,变成罐子里的几抔骨灰。
他的丧事很快办完了,非常仓促,因为我和他在这个小县城里并不认识太多人,因为我们的根不在这里。
到这一刻我才知道,虽然我已经在这个小县城里住了十几年,但我们的状况和定居在这里之前并没有什麽不同,和我四岁时同他一路辗转的生活是一样的,我们仍然是水上的漂萍,是没有根的存在。
两周後,我带着他给我求来的符上了高考考场。
又过了两个月,我带着我为数不多的行李,也带着他,去了安城,彻底离开了这座我居住了十几年的滨海小县城。
至于为什麽放弃去沿海大城市的机会,而是选择去了安城这个西南地区的小地方,可能……可能是因为那里是他的根吧。
我四岁的时候,他就带着我到处跑,一直到我十八岁,这些年来我从不知道他是哪里人,自然也不知道我从何而来。
我只知道他叫馀大佑,和明朝历史上十分骁勇的抗倭名将俞大猷谐音。
俞大猷的名号在那座滨海小县城十分有名,所以从我小学一直到高中,每次班上要是有人知道了他的名字,总会调侃我是抗倭名将的女儿。
我最初总觉得尴尬,最後却渐渐地学会接受他们的调侃,总归是没有坏心的。
但是现在,在他死掉之後,在他再也不能亲口告诉我他的来处的时候,我却奇迹般地知道了。
并非是我有了什麽特殊际遇,突然灵光乍现,想起了以前的事情,而是我整理他的遗物的时候,发现了一封信。
这封信被他放在衣柜最里面,用一个小小的丶旧旧的木盒子锁了。
里面除了一封信,还有一个被红布包裹着的金镯子。
那个金镯子我曾经看到过,在我十岁生日的那一年,他把它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我。我那时候只喜欢各种毛茸茸的玩偶和一些花花绿绿的漫画,对他送我的金镯子非常不满意。
但是他不管,哪怕是看出了我不喜欢,仍然用一根红色的绸带绑着,放在了我的床头柜里。他一边绑绸带,一边告诉我:“你还不懂,以後长大了就会喜欢了。而且,按照我们老家的风俗,我给你绑上红色的带子,以後它就可以保佑你了。”
“我们?我们的老家在哪里?”我第一次听到他提起老家,不由得瞪大眼珠子,好奇地问他。
他便抿紧了嘴巴,谨慎地不说话了,以後也再也没有提到过什麽家乡之类的话语。
虽然他按照家乡的习俗,将这个绑着红绸带的桌子放在了我的床头,但是我们家乡的习俗好像不怎麽灵,因为不出一个月,我就生了一场大病。
本来是一场小小的风寒,不过买点药吃了就算了,再不济,去医院打上几针或者输液也就治好了。
但是那次,我的风寒却演变成一场凶险的事故,高烧不退,一直到了四十多度,浑身抽搐,直至被送往医院抢救。
从医院回家之後,我接着又休息了两天才彻底痊愈。
自那以後,我床头柜里的镯子就被他收了起来,我再也没见到过那个镯子,直到他死後。
我拿过那个镯子,上面还绑着当初的那根红色绸带,好像我十岁的生日就在昨天。
那封信就放在木盒子底部,被镯子压着。
与其说是一封信,倒不如说是几张草稿。因为它并不是几张信笺纸,而是从我的作业本上随手撕下来的几页。
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,笨拙硕大,十分费力地挤在作业本的绿色线条之间。
我记得这是我初中的时候曾用过的本子,纸张很薄,质量不佳,但两毛钱一个,胜在便宜量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