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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 金鹤年(第1页)

医院走廊里的消毒水气味钻进鼻腔,我捏着诊断书的手指微微抖。渐冻症,三个冰冷的字像铁钉一样凿进我的生命里。

“通常有三到五年的预期寿命,但目前有一些新药试验”医生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。

我打断他:“能治愈吗?”

他沉默了一瞬,那沉默比任何回答都更加残忍。

走出医院时,阳光刺眼得让人晕眩。我没有父母可以依靠,他们在我大学毕业那年因车祸双双离世。金鹤年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,我们相恋七年,他正在创业初期,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只为给我们攒一个未来。

我不能成为他的负担。

回到家时,金鹤年已经做好了晚餐。他系着我送他的蓝色围裙,厨房里飘着番茄牛腩的香气。

“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?”他走过来接过我的包,自然地在我额头落下一吻。

我躲开了他的触碰。

“怎么了?”他皱眉,敏锐地察觉到我的异样。

“我们分手吧。”我说出排练了一路的话,声音平静得让自己都惊讶。

金鹤年笑了,伸手想揉我的头,“开什么玩笑。”

我后退一步,“不是玩笑。我不爱你了,金鹤年。”

他的笑容僵在脸上,那双总是盛满温柔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,“生什么事了?工作上遇到麻烦了?没关系,你可以跟我说”

“没什么好说的,”我打断他,从手指上褪下那枚他攒了半年钱才买来的婚戒,“我只是厌倦了这种生活,厌倦了等待一个永远在加班的人。”

戒指在我掌心冰冷如铁。金鹤年盯着它,脸色渐渐白。

“你说谎。”他声音很轻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确信,“你爱我,就像我爱你一样。”

我的心像被一只手攥紧,几乎要喘不过气。但我必须继续这个残忍的表演。

“我已经找好了新住处,明天就搬出去。”我说,“至于这个——”我扬起手,将戒指扔出窗外,它划过一道银亮的弧线,落入楼下茂盛的玫瑰丛中。

金鹤年一动不动地站着,仿佛被冻结了。我看到他眼底有什么东西碎裂了,那比渐冻症带来的恐惧更让我痛苦。

“为什么?”他问,声音嘶哑。

我没有回答,转身走进卧室,拖出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。整个过程,金鹤年就那样站着,沉默得像一尊雕像。

当我拉着箱子走向门口时,他终于动了。他抓住我的手腕,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。

“告诉我真相。”他盯着我的眼睛,试图从中找出破绽。

我强迫自己迎上他的目光,扯出一个冷漠的笑,“真相就是我不爱你了。放我走吧,金鹤年。”

他的手指一根根松开,最后彻底放开了我。

那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。第二天,我登上了去往国外的飞机,带着一张巨额保险单兑来的现金——那是我父母留下的唯一遗产,原本是我们买房的付。

国外的治疗中心坐落在一片蔚蓝海岸边,病房窗外就是无边的大海。多么讽刺,我拥有了梦寐以求的海景房,却失去了欣赏它的心情。

治疗比想象中更加痛苦。每一次服药,每一次物理治疗,都像是在与身体进行一场必输的战争。肌肉无力、抽搐、疼痛,这些症状渐渐出现,像无形的绳索一点点捆绑住我的身体。

但我从没停止过服药。苦涩的药片滑过喉咙,我告诉自己:多活一天,就能多看他一天,哪怕只是在屏幕上。

我密切关注着金鹤年的消息。他的公司在国内科技界崭露头角,新产品获得成功,公司市值翻倍。新闻照片上的他穿着笔挺的西装,面容俊朗却带着疲惫。我想伸手触摸屏幕上的脸庞,却在抬起手臂时感到一阵熟悉的无力感。

“你要幸福啊,金鹤年。”我对着屏幕轻声说,眼泪无声滑落。

夜晚是最难熬的。梦里,金鹤年总是出现在我身边,笑着叫我“小骗子”。有时我们回到大学时代,他骑着自行车载我穿过樱花纷飞的小道;有时是在我们租的第一个小房子里,他笨手笨脚地为我做生日餐。

但每次醒来,只有空荡的房间和渐冻症带来的清晨僵硬陪伴着我。

网上说,梦到一个人越多次,就证明你们的缘分越来越浅。我害怕这句话是真的,却又渴望在梦中与他相见。这种矛盾像一把钝刀,日日割着我的心。

生日那天,我买了一个小小的奶油蛋糕,插上孤零零的一根蜡烛。闭上眼许愿时,我用了妈妈教的方法——那也是金鹤年知道的唯一方法:许愿后吹灭蜡烛,迅用手指捏灭烛烟,然后将那根还温热的蜡烛用锡纸仔细包裹起来,据说这样愿望就会实现。

“希望金鹤年万事胜意。”我轻声说,完成了这个仪式。

病情在一年后明显恶化了。我的右手开始无法控制地颤抖,走路时常常突然无力。那天下午,我试图去拿书架顶层的相册——那本装满我和金鹤年回忆的相册——脚下一软,整个人向前栽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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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眼磕在桌角上,剧痛瞬间袭来。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滑落,不知是血还是泪。

邻居听到动静,急忙送我去医院。眼角缝了五针,医生用纱布将我的右眼层层包裹起来。

“需要有人照顾你几天,”医生说,“视力会暂时受影响,最好不要独自一人。”

于是我请了一位住家保姆,林阿姨。她五十多岁,说话温和,做事细致,有一双儿女在国外,把我当自己孩子般照顾。

“我侄子刚好来看我,明天我有急事要处理,能让他来照顾您一天吗?”一周后,林阿姨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,“那孩子很细心,做饭特别好吃。”

我答应了。毕竟,现在的我连给自己倒杯水都可能洒一身,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?

那天傍晚,我刚从复健诊所回来,打开门就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气。是番茄牛腩,但又不完全一样,带着某种特殊的香料味道——那味道勾起一段模糊的记忆,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闻到过。

“林阿姨?”我试探着叫道。

一个身影从厨房方向走来。由于只能靠左眼视物,我的深度感知很差,只能大致看出是个高个子的男人。

“您好,我是林阿姨的侄子。”他说,声音低沉得有些奇怪,像是刻意压低了声线,“阿姨有急事回去了,今天我照顾您。”

他伸出手,让我搭着他的手臂引导我走路。那手臂结实有力,隔着衬衫布料也能感觉到紧绷的肌肉。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掠过心头,但我很快打消了这个荒谬的念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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