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因为我舅舅家就在这附近,我在这里长大。”
也许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当她提及‘舅舅’时,她的语调要比平常低,表情也显得略有冷凝。
抗拒而不愿提及。
达米安没道理错过这种表情,而这种‘巧合’,他绝不会在这种场合下认为这种‘巧合’是巧合,不然,为什么他两不落在哥谭呢?
想到这,他已经有了决断。
“带我去你舅舅家。”他说。
【作者有话说】
好累,瘫瘫。
写到这里,我想,男主的高傲已经尽数体现了!
62?救世2
◎“同一个人,两个时间线,能差的这么大吗?”◎
“中午好,莫里斯太太。"
出声的少女脸上布满雀斑,肤色并不太白,当然,离小麦色也有一点距离,她一只眼睛上带着眼罩,露出的一边则只有很短的睫毛,看上去有些滑稽,不过她本人却一点不在乎。
她金棕色的头发乱糟糟的,犹如枯草般的压在渔夫帽底下,她的着装也并不适宜,深色的套头衫配以浅色的阔腿裤,露出一截晒得分色的胳膊。
而此时,这细的只剩下骨头和皮的胳膊正搭着到她胸口那么高的除草机,有汗从她脸颊落下来,但她灰蓝色的眼眸却那么熠熠闪光。
被那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眼睛注视着,谁不会心生愉悦呢?
隔壁的莫里斯太太忍不住笑起来,冲她挥了挥手,道:“中午好,萝丝,吃饭了吗?”
被称为‘萝丝’的金发少女弯了弯睫毛,与她外表不符的是她算得上洪亮,非常有底气的回答:“没有呢,我打算除完草再去做一点意面吃,吃完了就该上班了。”
莫里斯太太叹了口气,用怜惜的目光扫过面前这个幼小瘦弱的少女,她是新搬来的邻居,只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这小姑娘不幸的童年,而今看见她这么独立,便更心疼。
她忍不住建议道:“哎,要我说,你用斯塔克企业发给你的抚恤金就好了,你们家死了四个人,应该是很大一笔钱吧?”
少女摇了摇头,乖顺的脸上仍盈满了笑意:“那得留着我上大学用呢。”
“好,”莫里斯太太也没再多问下去,只是想到最近的社会新闻,叮嘱了面前的少女,“你最近晚上回来的时候可要小心点,纽约最近可出了一个碎尸杀人狂,你最好走蜘蛛侠经常巡逻的那几条街。”
莫里斯太太心有余悸,但少女本人却还是含着笑意,就像任何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一样,不懂大人口中的事件有多危险。
“您别担心了,现在主街道都有警察巡逻,治安好到不行呢,实在不行我就乘警车回来也可以啊。”她这样说着,下意识看了一眼左手手腕上的手表,惊呼一声,“啊,不能再聊了,我得回去做午饭了。”
莫里斯太太笑着点了点头,站在栅栏的这一侧看着少女急匆匆将除草机推到角落,带出一阵风似的推开家门后又关上,才收回看小辈的目光,进了自家的房子。
金发少女哼着歌,小跑着穿过玄关,电视上还在放着‘碎尸杀人狂’的新闻,这已经是杀人狂两个月之内犯下的第四起案件。
失踪者是个抢劫惯犯,失踪两天后,他碎成粉末状的尸块一夜之间在布鲁克林七个街道出现,引起了巨大恐慌,作案手法与之前三起如出一辙。
在第一起杀人案出现时,纽约警方经过一小时的侦查,就断定是变种人所为,但兄弟会不为此负责,并宣称纽约的变种人中没有一人能做到这种地步,说他们要把这锅往变种人头上推。
而市民——特别是见到尸块的市民也不相信这是变种人所为。
“分明是刀砍的,我看的一清二楚!”
而三个月来纽约警方对变种人的搜查,鉴别,强制登记,也已经引起了绝大部分变种人的不满。
“查来查去,查到那个变种人了吗?不要一没法破案就把锅往我们身上推好吗!”
新闻上有人声嘶力竭,锅里有水正煮沸,金发少女将意面放进水中,站在一边哼着歌,数着时间等待它煮好的一刻。
而此刻,跟着她进入这个三层楼高住宅的二人却正沉默。
萝丝没料到另一个时间线的她日子会过的,如此,惬意,好吧,原谅她将苦难描绘的如此轻松,但不道德的想的话,这样的人生,的确是在那样状态下的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结局。
可是,日子都过的这样好了,这个世界的她为什么还要毁灭世界呢?
萝丝不懂,她抿起唇,盯着站在灶台旁的,和她相似,但从外表来看却截然不同的自己,陷入沉思。
而达米安,他心中抱有很多疑惑,他意识到他和斯派洛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等的,最明显的一点就是,她一点也不疑惑为什么他们两会出现在此处,看属于她的时间线。
这不是因为斯派洛太蠢没想到,而是她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。
在她和罗宾同时在场的现在,她笃定应该出现的过去是自己的,而非一个超级英雄——噢,DAMNIT,他真不想这样说自己。
那,这是为什么呢?
他站在玄关处,蹲下仔细看鞋架,这上面的鞋没怎么被动过,从鞋码来看,一共有四个人,其中三个人的鞋很久没动过,灰尘要比第四个人的鞋多一点。
而灰尘少的那部分鞋,是男鞋。
在这鞋架上没有属于她自己的鞋子。
在意识到这点之后,达米安站起身,侧身,面具之后的绿色眼睛扫过正在播放的电视新闻,停留在电视旁边的全家福,只有四个人,没有这位,萝丝·斯派洛。
他皱了皱眉。
“喂。”他出声,引得那在发呆的斯派洛侧身,正在此时,锅上的意面也已经煮开,站在锅边的‘萝丝’也同时侧身,探身拿起盘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