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除了你妈妈以外,还有别人吗?”
“有。2oo4年9月2o日,我爸爸让我杀了王兵;2oo9年1月3日,我爸爸让我杀了周勇;2o1o年3月7日我爸爸让我杀了胡英;2o11年4月21日,我爸爸让我杀了张安。”
“你问过为什么要杀这些人吗?”
“没有。我爸爸说,我只要听话照做就可以。”
“你杀了这些人以后,尸体是怎么处理的?”
“我没有处理。杀人以后我就走了。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。”
“他们?”
“嗯。霍总应该会派其他人处理。”
“霍总是谁?”
“是元荣集团的董事长。”
“你是说你爸爸让你杀的人都是霍总让你爸爸安排你去的吗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你有证据吗?”
“没有。”
(警方出示六张照片)“你能从这六个人里指认出哪一个是你说的霍总吗?”
(犯人指认元荣集团董事长,霍源。)
“你确定是这个人吗?”
“确定。”
(警方出示君秋和韩娟娟的照片)“这两个人你认识吗?”
“认识。君秋,韩娟娟。”
“他们是你杀的吗?”
“是的。”
“讲一下事情经过。”
“2o12年8月29日,霍总说君秋一家给他添了麻烦,要我去希森市解决。我当天坐上去希森市的火车,找到君秋一家后观察他们家一天,8月31日凌晨我通过他家楼外种的树翻进他家没有上锁的窗户里。先用刀捅死君秋,再用枪射杀韩娟娟。我没有杀害他们的女儿君闻笛,翻窗走了。”
“霍总有没有对你说过君秋一家给他添了什么麻烦?”
“没有。”
“你为什么没有杀害君闻笛?”
“我不知道。她用剪刀捅了我。我想我应该是……害怕。我应该是害怕。”
“你离开案现场以后做了什么?”
“案现场?”
“君家。”
“什么都没有做。我没有回江州,留在希森市当了便利店员。”
“你没有尝试回去杀害君闻笛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2o23年3月17日生在长宁路康合小区的案子是不是你做的?”
“是我和凌荇一起。”
“凌荇是谁?”
“我的女朋友。”
“在康合小区的案子以后,生在光明小区、西风小区、康庄小区和金色阳光小区的案子是否都是你和凌荇做的?”
“是的。”
“讲一下作案经过。”
“凌荇会选择她想要杀的人。她会装作迷路的女孩,骗她选中的人打开房门以后我就和她一起强闯进去。我负责把人绑起来,凌荇会用这个家里能用的东西打他割他……我没有具体看过凌荇都会做些什么。等到凌荇结束,她就会喊我,我负责射杀。”
“你们在这几个小区作案以后,都给警方留下‘到此一游’的纸条,是不是?”
“是的。”
“这是谁的主意?纸条是谁写的?”
“是凌荇的主意。纸条是凌荇写的。”
“你写一下‘到此一游’四个字。”(警方提供纸和笔。)
(犯人写下‘到此一游’四个字。字迹与警方证物中‘到此一游’四个字的笔迹不同。)
“你和凌荇杀人的过程中,你有没有劝说过凌荇停止这个行为?”
“没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