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主雕像前静静站着一个人。
夏宫的宫廷教堂仿建伊凡时期的修建风格,外形与内设与现在的德里克教堂相似,总体风格肃穆又幽深,一个音的字也能在空旷的长走廊回响几个来回,最后飘到听众的耳畔。
“子夜了……”
烛光被月亮照的冷白,产生一种冰凉的体感错觉。
最近几天他的傀儡似乎出了些毛病,偶尔接收不到行程命令,又或者行程节点错误。
虽然他厌恶那张脸,但在那家伙死后,他心头又生出一种空落落的感觉,如同一直争锋相对的敌人猝死,他居然觉得遗憾。
于是他让那躯壳来到他面前,模仿那家伙生前的一举一动。
“是的,子夜了,殿下。”站在一旁的仆人回禀道,“您是想要回寝殿休息了吗?”
自从斯克利伯爵回到兰普伦萨重新执政,他似乎一改以前离经叛道的作风,成为了一个无比虔诚的信徒,每日每夜都会花费大量时间站在神主前祈祷。
宫殿里新来的一些仆人侍卫听到过传闻,有个年迈的老仆坐在废弃的马场,睁着瞎了的眼睛去抚摸地上的沙粒,数十年如一日,马场虽然被废弃了,但场地仍然宽阔干净,偶尔有粗粝的杂草长出来,割破老仆的手,又或者风吹来尖锐的石头,在他掌心划出或深或浅的伤痕。
他也不怕疼,仍然趴在地上去把那些石头和草籽拨开,掌心被磨的血肉模糊,结上一层红褐色的血痂,很快又被磨破,如此循环,到最后他的手掌已经比旁人薄了三分。
“你已经老掉牙了,这个马场也早就废弃了,还留在这里做什么呢?”有新来的宫仆好奇,问这个老仆。
没想到老仆听到这句话后脸颊颤抖,佝偻着背,继续去摸地上的石子。
“不行,不能停……”他步履蹒跚,自言自语道,“马场里不该有石子的,石子会惊到贵爵们的马匹……是的,会惊到马儿们的,马儿会惊慌乱跑,贵爵们会受伤……”
他喃喃自语,薄到过分的两片肉贴在脸颊,像是除了骨头就只剩下皮,眼眶深深凹陷,眼下是因衰老泛起的青黑和焦黄色结合的肤色沉淀。
他的手肘也格外瘦,像是根拐杖一样,又老又硬,想必连宫外流浪的狗都不愿意咬下这样一块骨头。
其他的宫仆看他这幅不人不鬼的样子直道晦气,挥了挥手就离开了,只剩下一个年轻的小宫仆,仍然坐在台阶上观察他。
“老家伙,你怎么这么瘦啊,那些闹饥荒跑到兰普城里的流民都没有你这样的。”年轻宫仆杵着脸问。
老人摸石子的动作停下来,他仰着头望着天,过了好一会儿才记起来,慢慢道:“因为我少了一个肾脏……”
少一个肾?
这可奇怪了,人怎么会少一个肾呢?
“天生的吗?”
老人摇摇头。
“被女巫拿走的吗?”
老人说“不是”。
“那是怎么回事呐?”
“是被一只马踢掉的。”老人道,说罢,他又摇摇头,自顾自趴到地面,一寸一寸去摸风吹来的石子和沙粒。
“好吧,那可真是件伤心的事。”小宫仆耸耸肩,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,你居然还留在马场,不害怕吗?”
害怕……
这里是不允许害怕的,他总得为自己的过错赎罪。
老仆像没有听到小宫仆的话般,继续往前探量,有些地面留存着血迹,是他一日又一日用脱皮磨损的手掌抚摸时留下的痕迹,连雨水也没能彻底冲刷。
小宫仆也不自讨没趣,撇撇嘴离开了。
这个废弃的马场,在十几年前也曾是风光漂亮的皇家马场,整个兰普伦萨上流阶级的贵族们都常来这里骑马,欢声笑语不断。
后来有一日,郡国最受宠爱的小王储也来到了这。
老人是当时的马仆,整个马场最矫健壮实的骏马就是他培养出来的,它有着红红的毛发,四肢有力,眼神高傲不羁,不屈膝于任何一个人的脚下。
这理所当然吸引了小王储的注意力,于是他跳上马,想让这匹发怒的马顺从他。
老仆还记得,那天是一个阴天,天阴沉沉的,像得病的鲫鱼肚皮。
在王储来之前,他和另外的几个马仆专门把整个马场都打扫干净了,然而还是遗漏了一颗石子。
一颗拇指大的石子。
这颗石子使激动的马匹踉跄了一下,王储瞬间被甩下马背,落了残疾。
马场被关停,所有人都要受到惩罚。
他惊心胆颤地等待着自己的结局。
当其他人都被处死,轮到他的时候,那个王储突然开口,说要换个惩罚的法子。
王储命人找来一匹精壮的马,把他的衣服剥光,束手绑起,让马拖着他奔跑,于是他腹部的皮肤被拖没了,磨擦出洞来,肉和肠子从那个洞掉出去,又被他小心翼翼捡回来,塞进肚子。
王储不满意,他又找来五六只个年轻的马,给它们喂了亢奋的药后,把他关进了马厩,想让马踩死他,但他又幸运的逃过了一劫,那群马只是踢掉了他的一个肾。
那段时间亲王在改革,推行温和利民的政策,神父牧师们也在宫廷中常来常往,他们说要约束一下王储的行为,让他变得温和良善一些。
神主保佑,这简直是莫大的喜讯。
王储对那群神父们的提议并不满意,至今他还记得,当牧师传递亲王的口令时,王储站在马场边,脸上露出一种阴沉又乖异的表情。
他不得不把三分钟前说出的那句“处死马仆”收回,只恶狠狠剜了他一眼。
“那就罚你这辈子都留在马场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的清理马场上的石子和沙砾,每发现一颗,我就叫人把那颗石子塞进你的眼睛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