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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2章 桃花山后传(第7页)

帝准。三千清兵围桃花山,欲焚护法祠。正举火时,忽雷雨大作,火把尽灭。雨中现出沈薇薇法相,高百丈,声如雷霆:“爱新觉罗氏!尔等扬州十日、嘉定三屠,血债未偿。今敢毁祠,必遭天谴!”

清兵溃散。和珅惊病,月余方愈,自此不敢再提毁祠之事。

然天地会中良莠不齐,渐生匪类。有福建香主林爽文,假借反清之名,劫掠百姓。薇薇托梦总会主:“侠义之道,在救民非害民。林某当除。”

总会主陈周全(周全七世孙)设计诛林,整顿会规。又遣子弟助白莲教王聪儿抗清,皆遵“不杀良民,不淫妇女,不毁文庙”三戒。

道光年间,鸦片泛滥。天地会众,助则徐禁烟。

虎门销烟之时,英舰来犯。

见海上起雾,雾中隐现女仙持玉碟,英炮皆哑。

林公感其灵,题“护国佑民”匾送桃花山。

至太平天国,天地会分作两派:一派助洪秀全,一派保乡里。

沈薇薇,屡显灵,诫会众:“拯民水火可也,毁儒灭佛不可。”

故桃花山弟子,多投曾国藩麾下,成“湘军”骨干。

富商回闽南寻根……幼时听祖父讲桃花山传奇,心向往之。

古之侠者,仗剑江湖;今之侠者,白衣逆行。

其核心一也,皆“为国为民”。

跋曰:

余撰此传,历三年寒暑。考岳州府志、桃花山残碑、天地会秘册、档案,更访诸姓后人。虽多神异,然侠义精神实一以贯之。今录于此,非徒志怪,亦欲彰“侠之大者”真义。冀后来者,见贤思齐焉。

——甲辰年桃月于岳州客次

沈薇薇从这本书中穿出……回到现实世界。

沈薇薇缓缓合上手中那本《桃花山侠义传》。

封面上“甲辰年桃月于岳州客次”的落款。

她坐在自己现代公寓的书桌前,窗外是都市夜晚的璀璨霓虹与车水马龙,与书中所描绘的剑气凌霄、桃开百里的世界恍如隔世。

然而,方才沉浸阅读时,那种血脉贲张的侠义激荡、生死与共的师徒情深、力挽天倾的家国担当,是如此真切。

“九天玄女伏魔大真君……沈昭宁……沈姑姑……”她低声念着书中那个与自己同名、甚至隐约觉得眉眼有几分神似的传奇女子的名号与称谓,感觉既陌生又奇异的熟悉。

书中跌宕起伏的三生三世、绵延数百年的侠义传承,就像一场宏大而清晰的梦,烙印在脑海。

大概是最近查阅古代民俗和民间信仰资料太投入了,竟对着这本不知从哪个旧书网淘来的、号称“根据民间秘本整理”的“小说”如此入戏。

书中那些地府阎君、天庭册封、元神显圣、飞剑诛妖的情节,固然引人入胜,但终究是文学创作,是古人借神怪寓言抒现实情怀罢了。

她起身为自己倒了杯水,目光不经意再次扫过书桌上摊开的其他资料——那些是关于当代社区互助、志愿者精神、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论文与报告。

她的专业研究方向,正是社会文化变迁中的“利他行为”与“共同体精神”传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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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《桃花山侠义传》,起初也只是作为了解传统“侠义”观念的一个民间文本样本来查阅的。

可是……书中那“为国为民,虽千万人吾往矣”的精神,那些跨越朝代、不拘形式的“行侠仗义”,从除暴安良到抗倭御侮,从暗助清流到救死扶伤,直至近代凝聚英魂、共御外侮……这种贯穿始终的“侠义”内核,与她研究的“利他”与“共体”精神,有着惊人的共鸣。

不仅是快意恩仇的个人英雄主义,更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社会责任与家国情怀,是一种在不同时代背景下不断转化形态,却始终薪火相传的文化基因。

“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。”书中结尾处,那位“沈真君”显灵时所说的话,再次浮现心头。

这句话,在书中的古代语境下,是匡扶正义、保境安民;若放在今天……

她的思绪飘向了现实:社区里默默照顾孤寡老人的志愿者团队,网络上自组织救援信息传递的爱心社群,危急关头逆行而上的普通人,以及身边许多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、润物无声的“平凡英雄”……这不正是新时代、新形式的“侠义”吗?

不再依赖凡的个人武力或神怪之力,而是依托于制度、科技、组织,以及更为普遍的责任感与同情心。

或许,这本书的价值,不仅在于其离奇的情节和文学性,更在于它承载了一种跨越时代的精神诉求。

那种对公平正义的渴望,对家国责任的担当,对弱者不灭的同情与援手,正是古今相通的“侠义”真谛,也是她研究课题中,探寻和诠释“共体精神”的源泉之一。

沈薇薇将《桃花山侠义传》仔细收好,与其他研究资料并列放在书架上。

她打开电脑,新建了一个文档。

标题写下:“从《桃花山侠义传》看‘侠义精神’的民间叙事与现代转化”。

全书至此完结。

(大家喜欢,给我留言,以后有时间,打算再写续集、番外)

(不喜欢,那么就开新书,谢谢大家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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