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周子民权利法案》,像一颗投入死海的太阳。
它激起的不是波澜,而是蒸腾一切的沸燃。
草案不长,十二条,用最没有门槛的白话文写就,每个字都清晰得像刀刻。
第一条:凡大周子民,无论男女、长幼、贫富,其生命、财产及个人尊严,受律法保护,神圣不可侵犯。
第二条:凡大周子民,皆有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之权利。任何形式的无偿奴役、恶意拖欠工钱,皆为非法。
第三条:凡大周子民,其子女皆有接受至少六年基础教育之权利与义务。
……
第九条:凡大周子民,皆有对朝廷政令提出建议之权利,此权利通过‘明月信箱’及各级议事会实现。
……
第十二条:本法案最终解释权,归属朝廷新设之‘律法审议司’。
如果说,甄士隐的文章是在云端吟唱诗歌,阿四的信是把人拽回吃饭的现实。
那么黛玉的这份法案,就是在地上画出了一道从未有过的天堑。
它第一次,将面目模糊的“子民”,拆解成了一个个拥有“权利”的,活生生的人。
它在告诉每一个人:你不是谁的私产,不是谁的附庸,更不是谁的牛马。
你,是你自己。
你的命,你的钱,你的尊严,从今天起,有“法”撑腰。
京城,炸了。
这一次,无关士林,而是整个社会根基的剧烈摇晃。
国子监与翰林院的老学究们,冲到都察院门口,仪态尽失。
他们拍着心口,哭喊着祖宗之法被一个女人毁于一旦。
“女子与男子同权?三纲五常何在!”
“子可议父?父为子纲何在!”
“民可议政?这天下将乱,国将不国啊!”
哭嚎声却显得如此孤单。
因为另一股更磅礴、更汹涌的力量,已被彻底引爆。
京城各大商号,掌柜与伙计们第一次头挨着头,研究着同一张报纸。
“第二条!看见没?拖欠工钱,非法!以后东家再敢欠薪,咱们能去衙门告他!”一个年轻伙计的脸涨得通红,那是兴奋。
“还有这个,‘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’!”绸缎庄老板的手指点在这一条上,眼中全是光,“这意思是不是说,以后官府不能随便找个由头,抄了咱们的家?”
这东西,对富人,是金铸的盾牌。
对穷人,是救命的绳索。
真正的沸腾,生在街头巷尾,在那些从未被正眼看过的角落。
“第一条!男女平等!以后男人再打婆娘,是不是真能送去蹲大牢?”
“看这第三条!女子也能上学堂!俺家丫头,也能读书识字了?”
“天爷啊!这日子,做梦都不敢这么做!”
北静王府。
书房内,水溶久久凝视着那份《明月日报》。
他的幕僚,一位前科探花,满面忧色:“王爷,林太傅此举,是釜底抽薪。她用‘民权’这把刀,同时砍向了‘君权’与‘族权’。长此以往,世家根基,将被彻底挖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