碰了一鼻子灰,他悻悻而出,还在门口与满面春风走进乐署的世子萧锦,撞了个满怀。
“世子,别顾着看美人,也要看看脚下的路。”凌风擡眼,看萧锦的目光黏在红袖身上,冷冷喊话。
萧锦回过神,见是凌风:“哟,凌兄真来乐署逍遥了!”
他不由分说,将凌风拉到一边,亲热地拍了拍凌风的背,低下了声音:“早就该如此嘛!堂堂的光禄卿,未婚妻闹了些情绪,怎麽还能为情所困了?天下之大,芳草何处没有?你来淮阳国啊,真是来对了!”
他翘起了唇角,“我阿母手段那样厉害,将我阿父捏在股掌之中,不过,一旦我阿父受了气,在府里,或是来乐署,听听曲儿,看看舞,喝喝酒,吹吹牛,温香软玉一安慰,有什麽不顺意的,都过去了。”
凌风听着,渐渐蹙起了眉头。
未婚妻?闹情绪?他的未婚妻闹了什麽情绪,他怎麽不知道?闹情绪是因为他麽?而他到底又受什麽困了?
为情所困?
是情?还是琴?
他一头雾水。
擡头,世子已经转向了身後送客的红袖,侃笑着道,“红袖可不轻易给人弹唱的啊!咱们凌大人也是相貌堂堂,才华横溢,人间难得啊,不比林夫子逊色,眼光不错,真不错!”
大约是被那红袖推搡了一把,又传来了连声的,“哎呦呦,哎呦呦……”间或夹着乐人们捂嘴轻笑声。
凌风咂摸着他的话,眉头蹙得愈紧,手扶着剑,头也不回地箭步走了。
他回了王府之後,一五一十向萧珣禀告,当然,舍去了世子莫名其妙说起的,什麽未婚妻闹情绪,以及他为情所困的这一节。
萧珣已经笑得手臂上的伤口都裂了。
“陛下,我……”
“朕倒确实听说过。”
萧珣一手握拳,咳了两声,抿下一口茶,好容易才敛了容色,“林夫子与乐署中这位叫做红袖的,颇有渊源。”
他沉吟了片刻,招手让凌风走到近前,问道,“你说说,她长得如何?”
*
红袖方到弱冠,眉舒目朗,手指修长,拂弦而唱。
唱罢,他朝上头的人一拜,笑问:“林夫子好多时日没有来了,为何今日点名要听这样一首歌?”
“先前在街头无意听人唱过两句,一直念念不忘,可惜不知全貌。这些时日,不知为何,又想起来了。淮阳王设立的乐署,采集民间歌谣,就想来问问你。”林榆展颜,“果真是问对了人。”
他继而朝凌风笑道,“红袖本是官宦人家出身,自小在诗赋音律上,十分有造诣。如今,乐署之中,文人诗作,街陌谣讴,都是红袖在收集整理。”
红袖接过了话,“不过是,幼时得意过一些时日,後来,家道中落,父母双亡,孤身一人,各处辗转,想要讨一口饭吃,才发觉,身无长处,手不能提,肩不能扛,直到七年前,总算在淮阳的乐署栖了身。”
他笑着转目看向林榆,“其实,若论天赋造诣,哪里比得上林夫子?见了林夫子,方觉老天不公,这样的人物,文能文,武能武,都是出类拔萃,偏在音律上还胜一筹。承蒙林夫子不弃,还将我们这样位卑的乐人,当朋友相交。”
林榆指着他,对着凌风笑道:“瞧瞧,舌灿莲花,让人哑口无言,偏又如沐春风,还说自己是身无长处。这样好的喉舌,若不唱歌作曲,当真是可惜了。”
红袖吐纳一口气,释然一笑,“所以,落入这乐署,也不算亏了。独乐乐,不如衆乐乐。”
林榆提了提唇角,道:“乐有教化之用,与礼,与诗,不分上下。至于街陌歌谣,哪怕在庙堂之上,也是至关紧要。平民的苦乐悲欢,所求为何,自上而下,政令通达与否,有时候在那些案牍中看不清真相,反能在此中,看出一二。”
“就是,就是,林夫子说的极是。”凌风附和。
“这才是所谓的如沐春风呢。林夫子不入庙堂,才让人喟叹可惜。”红袖朝凌风笑。
凌风若有所思,点头称:“是啊,是啊。”
林榆垂首,在红袖的琴上拨弄出了方才那首歌的一句弦音,转而道:“这首歌,曲调不难,词也简朴,但声声凄切,令人深为感动。”
红袖擡眸,一眯眼,问,“林夫子今日特意来听这歌,是想家人了?”
“易水寒,风萧萧”,後头跟着的是这样几句,“阿母屋前白草高。白草高,风里摇,儿啊儿啊,慢些走,莫跌跤。”
林榆轻轻点了点头。
红袖莞尔:“看来,从此相思,换到了彼相思了。好啊好啊。求而不得,不如怜取眼前。改日回家了,也替我问一句伯父伯母安。”
他说罢,见光禄卿上前,有事要与林榆相聊,便作了个揖告退了下去。
凌风看他白衣胜雪,唯有袖口一点嫣红,绣着两片相思的红叶,怀中抱琴,翩然离去了。
他望着这背影,摸了摸鼻子,不由问林榆:“此相思是指……”
林榆唇角微微挽起一个弧度,打断:“光禄卿,可有所获?”
凌风退了两步,正身而立,行长揖:“所获甚多,多谢林夫子。”
那歌女,是燕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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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关于这个红袖,前文提到过一次,是在第二十八章,就是为哥哥弹琴从不收钱的乐人。
说来惭愧,作者写的第一本女主身份是舞女,然而没有给歌女舞女们这些底层谋过福利。这本架空,圆一个遗憾,求不要细究可操作性。王妃被算计和利用才当了王妃,但既来之则安之,还是可以活出很好的自我,实现自己的价值。